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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工程学院完成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时间:2021-11-18 22:38:26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9月24日智能工程学院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培训,学院成立以白军彭副院长为组长,各位辅导员老师为成员的2021-2022学年智能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开展院级民主评议工作;9月25日, 智能工程学院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为全体同学解读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 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发〔2019〕1号)和《泰山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要求。此次评审工作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所有同学清楚了解政策,监督评定工作的进行。

  9月28日前,各位辅导员老师收集各班级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申请表,并且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委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10月12日前完成各班级民主评议工作。

  10月13日,2021-2022学年智能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开展院级民主评议工作,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所有班级进行建档备案。

  11月2日,智能工程学院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62号)等文件精神,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此次评审工作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

  11月2日-11月7日各班级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申请表收齐后,10月8日前各班级评议小组在清楚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后,根据前期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以及了解的最新情况,进行助学金拟推荐人的评议工作。

  11月8日下午,智能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照国家、山东省具体资助政策就各班级评议小组评定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国家助学金拟推荐人,并完成公示。

  将总结此次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中的问题及可进一步细化的步骤,为今后奖助工作的规范、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撰稿:赵金晓  图片提供:白军彭,段双双,宋亚洁,孙朋,刁英华,马新新,郭安民,李敏,王慧君,赵金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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