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住宿书院制改革、学生公寓建设条件与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的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9年入学的新生开始,将学生住宿费用标准作如下调整:
1、学费
普通本科学费:17800元/人·学年
普通专科学费:14800元/人·学年
2、书院制学生公寓住宿费
6人房间2800元/人·学年
2018年以前入学的学生按旧标准执行。
特此公示,公示期2019年4月22日-2019年5日22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38-6361231
联系人:张老师
泰山科技学院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