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寒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和省教育厅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学校、校区学院放假要求,现就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系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系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细化责任,层层落实。要充分汲取北交大(12.26)实验室爆炸事故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坚决排除安全隐患。各系部要组织人员对所属实验室、机房等场所全面安全检查,特别要注意检查用电线路、电源开关、实验设备维护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建立台账、细化措施,坚决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制度保安全。各系部要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健全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则等规章制度,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实验室安全组织架构,严格制度落实,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
四、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应急处置能力,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实验室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生物安全事故、毒害事故、设备损坏事故、机电伤人事故、设备或技术被盗事故等的发生。
五、假期间除了工作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实验室和机房要注意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等。值班室严禁使用功率较大的电暖气、电暖风、电暖煲等取暖设备;严禁在值班室和楼道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冰箱等设备。
六、做好在用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七、寒假期间实验室实行封闭管理,严禁私自出借或利用实验室进行培训等。如确需使用实验室,系部要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和做好备案及监管协调工作,并报各实验楼值班室备案,进出实验楼要服从值班门卫管理。
八、各实验楼门卫和各系部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楼(室)等场所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并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
九、各系部请于2019年1月11日(周五)前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值班人员安排表及实验室负责人名单、联系电话等报教务部实验实训中心(东校1号实验楼201室,电话3076232)。
教务部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