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经符合条件的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评审、公示,学生工作处审核,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共评选出付佳康等96名一等奖学金获得者,王明帅等144名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孟祥顺等336名三等奖学金获得者,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1年10月9日-10月12日。
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实名方式向学生工作处投诉、提出质疑,如有违反校规校纪等行为,一经举报核实,将取消奖学金资格。电话:0538-6305128、邮箱:tskjxyxszz@163.com。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