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一、现役士兵报考军校基本条件
(一)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的政治条件。
(二)义务兵现役满1年,士官满2年、不超过3年(含直招士官),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当年6月30日)。
(三)身体心理健康、未婚。
(四)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历)士兵招生对象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参加高考、经省级招生办统一录取的在校大学生士兵,非统招、非全日制和通过函授、自考等方式接受高等学历教育且取得相应文凭的士兵也可报考。
2.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周岁。
(五)大专毕业生士兵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参加高考、经省级招生办统一录取、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且学籍信息在教育部高校信息数据中心注册。
2.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少数民族士兵可放宽1周岁。
3.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到旅、团级以上单位表彰或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
4.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
二、现役士兵报考士官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坚定,现实表现好。
(二)立志献身国防。
(三)具有高中以上(或同等学历)文化程度(含现役期间取得的相应毕业证书)。
(四)义务兵服现役满1年以上,士官满3年以下(截止当年9月1日)。
(五)专业技术熟练,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三、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基本条件
(一)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立志献身国防事业。
(二)中国共产党党员。
(三)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四)表现突出,军政素质兼优,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五)在推荐单位担任班长1年以上,技术尖子须在本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组织指挥和管理能力。
(六)高中或中专以上程度。
(七)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八)必须获得1次二等功或者2次三等功以上奖励。
(九)选拔对象年龄不超过25周岁,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以及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少数民族选拔对象,可放宽到26周岁。
四、大学生士兵保送入学基本条件
(一)基本素质。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
(二)学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的,主要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入伍后取得学历和学位的);也可以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三本)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的,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
(三)专业要求。男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推荐对象专业不限。
(四)入伍时间。截止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旅(团)级单位工作满半年以上。
(五)现实表现。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或者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
(六)年龄。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止当年6月30日);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树立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
(七)身体心理。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标准。
(八)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列为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
1.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的。
3.获得三等功或者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
4.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的。
5.军队建设急需的国家级或者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毕业的。
6.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
7.或者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本科第一批录取的。
8.或者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双学士学位的。
9.在师以下作战部队或者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服役的。
另外,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历)和大专在校生、本科在校生士兵报考军队院校招生考试提升为军官。
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军队院校本科层次招生考试提升为军官。
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士兵通过选拔考核后,到院校培训10个月授予中尉副连职军官。
备注:以上信息为2019年士兵报考军队院校、保送入学、提干相关条件,仅供参考,如有变化,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