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激励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健康成才,树立榜样,表彰先进,现将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根据《泰山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附件1)的要求执行,根据文件要求,综合测评以班级为单位,各班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委会、团支部委员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综合测评小组,负责具体测评工作。测评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全班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本次综合素质测评采用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成绩录入和排名,其中智育成绩由系统计算,完满教育成绩和加减分由辅导员老师录入,系统自动计算总分与排名。测评结果经各学院审查后,在全班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
(一)本人申请
根据《泰山科技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2),由符合条件的在籍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在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出申请。
网址:http://58.56.217.181:8090/xgxt/(外网),用户名:学号;密码:2021级学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其他年级学生初始密码为tskjxy+学号。(密码错误5次将锁定账户24小时,如密码错误请联系辅导员老师重置)
申请流程:点击【评奖评优】—【我的评奖】—【奖项申请】—【+申请】,进入到申请表填写界面。核对个人信息无误后,点击【选择申请奖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要申请的奖项。在附件信息里上传填写好的《泰山科技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点击【提交申请】。
(二)民主评议
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委会、团支部委员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定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评定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全班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评定小组负责奖学金初评工作,对评选结果负责。辅导员老师根据初评结果在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学生提交的奖项申请。
(三)学院评审及公示
各学院审查评定结果,审查通过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中应明确受理方式与地点。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9月8日上午10:00前将在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的综合测评成绩单、《泰山科技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泰山科技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统计表》(附件4)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aikexuegong@163.com,纸质版加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后送至114办公室。
(四)学校审核及公示
学生工作处根据各学院递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复核无误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三、相关要求
1.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保证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准确性,并及时向学生公布,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
2.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执行评定条件和评优程序,不得弄虚作假。凡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将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如有异议,可通过实名方式向学生工作处投诉、提出质疑,电话:0538-6305128、邮箱:taikexuegong@163.com。
泰山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