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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通知

时间:2022-09-21 08:27:44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现将2021-2022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一)个人类

1.三好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3.劳动先进个人

(二)集体类

1.优秀班集体

2.文明宿舍

3.劳动先进集体

二、评选范围

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个人与集体。

三、评选条件

根据《泰山科技学院学生评优实施办法》(附件1)要求执行。

四、评选比例

(一)“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各年级专业学生总人数的5%。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每个自然班1名;经学校认定的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干部总人数的30%。

(三)“劳动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

(四)“优秀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自然班数的10%,本科与专科分别进行评比。

(五)“文明宿舍”在“星级宿舍”的基础上择优评选,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宿舍的5%。

(六)“劳动先进集体”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自然班数的10%。

五、评选程序

(一)本人申请

根据《泰山科技学院学生评优实施办法》(附件1),由符合条件的大二及以上年级在籍在校的学生个人、集体提交参评申请(附件2)。

个人类奖项每人至多申请两项。“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属于个人类奖项,此前已单独组织评选,获得“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学生至多申请一项。

(二)评审流程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劳动先进个人”“劳动先进集体”学院成立由相关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年级专业评审委员会,由学生所在年级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民主评议,确定初评名单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生工作处。

“优秀班集体”由各学院根据差额推选数量进行推选,由学院学工负责人、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学院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委员会按照差额推选数量确定推选班级。确定初评名单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生工作处。

“文明宿舍”由各学院初评,确定初评名单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生工作处。

学校根据各学院递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复核无误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六、材料报送

1.各学院于2022年9月30日10:00前完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劳动先进个人”“劳动先进集体”初评及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分别将评优申请表(附件2)、民主评议记录表(附件3)、2021-2022学年学生先进个人统计表(附件5)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aikexuegong@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交送至学生工作处。

2.各学院于9月30日上午10:00前将差额推选的“优秀班集体”候选集体申请表(附件2)、评审委员会评审记录表(附件4)、2021-2022学年先进集体统计表(附件5)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aikexuegong@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交送至学生工作处。

3.各学院于9月30日上午10:00前将“文明宿舍”申请表(见附件2)、2021-2022学年先进集体统计表(相关子表见附件5)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aikexuegong@163.com,各类评优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交送至学生工作处。

七、奖励办法

对评定的先进个人,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校通报表彰。获奖学生在下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中给予加分。

对评定的各类先进集体,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校通报表彰。先进集体的成员在下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中给予加分。

八、相关要求

评选在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下进行,严格执行评定条件和评优程序,不得弄虚作假。凡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将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实名方式向学生处投诉、提出质疑,电话:0538-6305128、邮箱:taikexuegong@163.com。

 

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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