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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14 16:11:00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激励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健康成才,树立榜样,表彰先进,现将2019-2020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一)分数计算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智育成绩×60%+完满教育×40%+减分

  1.智育成绩(百分制,权重60%)

  智育成绩为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包括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加权分值之和,即:

  智育成绩=∑Caibi/∑Cbi

  ai--课程的考试成绩

  bi--课程的学分数

  C--课程系数:必修课C=1;限选课C=0.7。

  课程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记分的,须换算成百分制的标准:优为95分,良为85分,中为75分,及格为65分,不及格为55分。

  2.完满教育成绩(百分制,权重40%)

  完满教育成绩为学生上一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在完满教育四个模块增加的学分成绩之和除以4,在班级折算后再乘以40%的数值。

  3.减分根据《泰山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附件1)的要求执行。

  (二)结果提交

  所有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经公示无误后于2020年9月20日前由辅导员导入“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方法见附件2。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

  (一)本人申请

  根据《泰山科技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3),由符合条件的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提交参评申请。

  (二)二级学院评审

  学生所在年级专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各年级专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相关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三)二级学院公示

  各二级学院对评选结果审核通过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于2020年9月24日前将《2019-2020学年学生综合测评、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统计》(附件4)的电子版发送至tskjxyxszz@163.com邮箱,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后送至114办公室刘俊艳处。同时在25日前完成“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申请、审核工作。

  三、相关要求

  1.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保证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准确性,并及时向学生公布,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

  2.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执行评定条件和评优程序,不得弄虚作假。凡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将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如有异议,可通过实名方式向学生工作处投诉、提出质疑,电话:0538-6305128、邮箱:tskjxyxszz@163.com。

  附件:1.泰山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2.“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提交方法

             3.泰山科技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4.学生综合测评、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统计

             5.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

  泰山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14日      

泰山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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